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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表彰!濮阳司法行政系统1人上榜
发布时间:2026-3-5 08:34:06    点击:61次    [关闭本页]

  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示范作用, 全国妇联决定, 授予兰臻等9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, 授予阮祥燕等598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, 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社会教育部等4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, 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等 600 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。

  其中,濮阳市清丰县司法局蔡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。

  近年来,清丰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举措,从浙江枫桥聘请蔡娟推广“枫桥经验”。蔡娟来到清丰后,启动“娟子式调解员”培养计划,截至目前,已举办专题培训46期,孵化“娟子式工作室”77个,实现“从1 到N”的人才裂变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。建立“娟子工作室+妇联”工作模式,将各级妇联干部、巾帼志愿者、“好媳妇”等纳入培养计划,不断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。市妇联以“娟子工作室+妇联”工作模式,推广复制2057个各具特色的娟子式家事调解工作室,把调解室建在了群众“家门口”,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人民调解“清丰模式”成效明显,全国推广。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荣获“2025年度河南省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先进集体”,清丰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”。蔡娟先后被表彰为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和“全省优秀共产党员”。


  来源:基层工作指导科  清丰县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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